问题 | 从哪儿能查到几段婚史 |
释义 | 查询结婚登记信息需前往民政局或公安机关,具体内容如下: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的,可以查阅本人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去查看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后,可以持有单位的介绍信查看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有法院受理案件的证明文件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2、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要在婚姻登记保管安保部门确认其利用目的的合理性的情况下,再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可以查看; 3、使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泄露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利用档案符合上述规定,可以查阅。电子文件必须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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