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小孩赔偿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但是只要父母健在的就需要成为小孩赔偿的第一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