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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判
释义
    双方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如下:
    (一)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1)经调解和好,达成和好协议,将协议记录存卷。
    (2)经调解离婚,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调解不成开庭审理。
    (1)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判离的主要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家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屡教不改的恶习;
    4.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2)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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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8 3: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