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人失踪两年后,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并要求其财产代管人支付债务。符合宣告死亡条件的,可要求用遗产偿还债务。若债务人不符合条件或不愿申请宣告,则可向配偶或担保人讨债。债务人若失踪,并且两年内仍未找到,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要求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如果欠债人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然后要求使用其遗产偿还债务。如果欠债人的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则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不符合宣告失踪、死亡的条件,或者不愿意申请宣告其失踪、死亡,则可以向夫妻共同债务的配偶或担保人讨债。《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姚凌峰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