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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本补办了新的旧的还可以用吗
释义
    户口本是一种登记个人身份信息的文书,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补办新的户口本后,旧的户口本将自动失效。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简要概括:补办新户口本后,旧户口本失效;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可以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法律分析
    原则上是不能用了。补办户口本之后,原来的旧户口本自动失效。
    一、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居民户口簿,是全面反映户籍地居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二、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1、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2、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3、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拓展延伸
    户口本补办后,旧的户口本是否仍然有效?
    户口本补办后,旧的户口本将不再有效。根据相关法规,一旦户口本补办,新的户口本将取代旧的户口本,成为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旧的户口本将失去法律效力,不能再被用于办理各类事务。因此,建议您在户口本补办后,及时更新您的个人信息,确保使用最新的户口本进行各项业务办理,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结语
    户口本补办后,旧的户口本将不再有效。新的户口本将取代旧的户口本,成为您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建议您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使用最新的户口本办理各项业务,避免麻烦和误解。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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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