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之怎么将材料提交给法官 |
释义 | 律师之怎么将材料提交给法官? 1、诉讼/执行立案阶段:现场交;邮寄(EMS) 随着网上立案平台的成熟及使用率普及,一般要求律师先在网上立案,生成流水号后,再到法院立案窗口递交立案材料,同步审查。部分法院还要求先等待网上审查通过后,再按指引递交材料。具体是邮寄还是现场交,以指引为准。 2、递交立案材料后,知悉具体经办人以前:建议稍作等待 这个阶段处于法院内部流转,由立案庭转交审判庭、审判庭内部分派经办人。可见这个阶段是很难快速定位具体案件所处部门及经手工作人员。即使把材料邮寄给法院某庭审内勤,但内部流转分派的时间算下来,具体经办人实际收到材料的时间并没有快了多少。当然,确有紧急需要的,建议向立案庭、审判庭内勤等电话咨询。 3、诉讼/执行审理阶段(知悉具体经办人以后):这个阶段已有具体的经办法官团队,亦即可以快速定位具体法官助理、书记员及电话。 (1)直接送达:可电话联系经办团队,按指定时间地点直接将材料递交给对方;(有风险,原因略) (2)直接送达:可将材料递交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材料交换窗口,递交时要耐心把各份材料的标题、原/复件、份数、页数列明,并标注案件经办人、案号、提交人、提交日期(很重要)。存卷:部分法院会现场出具收件回执,要存卷;部分法院要求登记在册的,可请求拍照记录。最后一步,递交完毕后,可电话或12368留言提示经办团队查收。 (3)邮寄送达:EMS下单。填写邮单时除了清晰明确收寄双方姓名电话地址以外,很重要,还应当在“内件品名”栏表明各份材料标题、原/复件。交寄后,视收件地址远近,及时查询并打印完整的物流信息存卷。最后一步,可电话或12368留言提示经办团队查收。 (4)电子送达:经法院通知,可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法院指定邮箱。注意!前提是法院事前通知。通常是庭室共用邮箱,如果未经同意自行发送,很可能进入收件人毫不知情的困境。同时,发送时也应注意在邮件标题、正文、附件标题中醒目展示案号及材料名称,以便收件人快速查收。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加拿大签证之SPP签证要求哪些材料《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该内容由 朱凤翔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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