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分公司也是属于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但如果这个分公司只要有单独运营的条件,那么对于签订的合同是可以被作为诉讼的主体,从而依法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第五十三条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