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以网上办理。 解决了申请人因各种原因无法回户籍地办理证明的困难。 具体如下: 1、开具证明属于行政司法机关服务管理社会的职责履行职责应有法可依,有关单位要求群众开具证明或者提供证明材料,必须遵循于法有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凡是公民凭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 3、要求公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要有法可依,任何单位不能无法律依据随意要求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开具证明的相关单位要提供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 (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 (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第八十条 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行政机关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