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属于投资的收益,若无特殊的约定,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夫妻双方对财产做了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对财产未做约定的,由双方进行协商进行财产的分割;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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