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退休金调整方案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山东省在定额调整方面增加了每个月65元的养老金,而缴费人可以按照自身的年限去进行增加定额。缴费年限在16年以上到25年这个阶段当中,每满一年就会在每个月增加1.3元的养老金,26年以上到35元这个阶段,每满一年会增加1.6元的养老金,而46年以上的话每满一年就会增加2.2元的养老金。调整之后的倾斜政策里,主要包含的人群就是到达了对应年龄的有关人员,这些人会给予适当的一定补贴,而且还会增加一定数额的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补交的话,可以每个月增加70、60元和120,这也是根据之前补交的档次进行判定的,事业机关则分为两个档次,一个是20元,一个是8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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