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属于过失性辞退情形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三十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 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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