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法中公司解散的原因有: 1、依法被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的; 2、公司合并、分立的; 3、股东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决议解散; 4、公司法中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