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建合同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审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履行情况,例如发包人的主体资格,资金问题。承包人的资质、施工能力、社会声誉和财务状况;
 2、注意履约管理的工期,比如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影响工期的因素;
 3、注意合同价格、工程预付款、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
 4、注意约定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的关系及各自的责任;
 5、注意违约条款的约定,如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和计算方法;
 6、注意争议的解决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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