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级党组的任务是什么 |
释义 | 党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党组的任务,是由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党所肩负的任务决定的 第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组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过程中,主要是靠党组及其成员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严密的组织工作,靠以身作则的表率作用,去影响和说服非党同志,把党的决议变为行政领导机关的决定,变为党内外干部和群众一致的行动。 第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对于涉及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问题,党组必须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负责地调查研究,科学地进行决策,按照规定的程序作出正确决定。 第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十八大党章明确规定党组管理干部的任务,是全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的客观要求。党管干部的原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 第四,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党组要经常教育党员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同党外干部和群众的团结,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要发扬党的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善于同党外同志合作共事。要尊重党外干部的职权,发挥他们的长处,维护他们的正确领导,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克服缺点,和他们团结一道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而奋斗。 第五,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指导本机关党组织根据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全面履行机关党组织的职责,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指导机关党组织搞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和引导他们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组织本部门的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改革,协助行政领导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政令畅通,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模范;指导机关党组织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包括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的监督,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勤政廉政,克服官僚主义;指导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加强对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本部门、本系统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建设。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四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第四十七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的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情况,在同级党的委员会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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