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补领居民身份证 |
释义 | 补领居民身份证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办理条件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遗失、被窃,应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材料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四、办理程序 (一)公民符合上述条件,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二)办理补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备注”栏中简要说明证件遗失情况、签字。 (三)缴纳证件工本费。 (四)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的派出所领取证件。代领证件的须出具申办人《代领证件委托书,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并在申办人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填写本人公民身份号码。 五、办理机构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居民可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六、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七、办理费用 对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八、注意事项 公民在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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