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民政局打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去民政局打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如下: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当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后男女提交的结婚材料后,认为二人满足法定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双方的婚姻登记。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三张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需符合哪些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需符合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婚姻登记所需的材料如下: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三、办理结婚证需要父母的户口么 办结婚证不需要父母的户口。 办理结婚证只需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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