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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东有哪些合同解除权呢
释义
    法律分析: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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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5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