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房产继承遗嘱要公证吗 |
释义 | 房产继承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公证并非必需。申办遗嘱公证需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等材料。遗嘱公证书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受益人需持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并询问其他继承人是否有其他遗嘱。保护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权益需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部分按遗嘱分配原则处理。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房产继承遗嘱要公证吗 民法典中房产继承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房产继承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遗嘱生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二、房屋遗嘱公证流程怎么走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房产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房产遗嘱公证。房产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三、房屋遗嘱公证书能直接过户吗 仅凭遗嘱公证书肯定不能直接办理过户。遗嘱公证可以做多份,也可以撤销,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公证员说,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 因此,遗嘱受益人需要拿着遗嘱公证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人员询问了全部继承人手中是否还有其他遗嘱,以确定受益人所持遗嘱是最后或唯一的一份。询问其他有继承权的人是否还有其他遗嘱,是保护其他法定继承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例如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就是重要的一类人群。 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但公证可以提高遗嘱的效力和可执行性。办理房产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遗嘱公证书并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最终的遗嘱需要在公证处进行确认,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处理遗产时,应考虑保留必要的遗产给予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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