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指控毒品犯罪后,是否需要认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指控毒品犯罪后,是否需要认罪,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被指控人认为自己无罪,可以拒绝认罪;如果认为自己有罪,可以主动认罪。但需要注意,认罪并不会免除刑罚,仅能对量刑起到一定的减轻作用。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告人有权拒绝不实的供词和认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自首、认罪、悔罪等情节,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或者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在被指控毒品犯罪后,是否需要认罪需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以便做出最佳的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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