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您可以选择上述途径解决纠纷。 一、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申请调解吗 土地使用权纠纷可以申请调解。如果已经到了诉讼阶段,必须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人民法院才能调解。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农村房屋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纠纷的处理先应该双方进行合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来解决问题,觉得乡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并不合理的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在土地房屋争议纠纷解决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得对房屋进行变动。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