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前购房分为不同情况:婚前买房由一方个人支付。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离婚时,财产的处理只能根据业主的意愿进行。 婚前买房均由两人出资。虽然还没有结婚,但是两个人一起出资买房,可以分割。分割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当时的出资比例。 一人支付首付婚后还贷。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购房者支付首付的,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还款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