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装修所需的条件 |
释义 | (一)公积金装修贷款的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三)公积金装修贷款的申请人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四)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相关比例应以当地的具体情况为准。(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六)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一、公积金装修贷款的贷款担保 (一)用所购自住住房、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进行抵押; (二)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进行质押; (三)用中心认可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保证。 抵押、质押、保证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借款人负担。关于用住房公积金还款 借款人可以于每年年末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如何贷款装修 (一)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性质其是可以作为装修贷款的。需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 (二)流程。 1、申请。建造、大修自住房的,凭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 2、审核。售房单位或担保公司将借款人资料连同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材料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3、签订贷款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保险等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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