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与房屋是否分开计算?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应分开计算,补偿费包括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费、搬迁费和奖励费。宅基地补偿与房屋补偿不可混淆,房屋得到补偿并不意味着宅基地已经补偿。 法律分析 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可以分开算补偿,一般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依法支付房屋补偿费和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所谓“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所以,征地拆迁过程中,宅基地的补偿与房屋补偿不可混淆一起的,更不能因为房屋得到补偿就认为宅基地已经补偿了。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费+搬迁费+奖励费。 拓展延伸 宅基地与房屋的计算方式有何区别? 宅基地与房屋的计算方式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的角度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划定了个人或家庭使用范围的土地,其使用权归农户所有。而房屋则是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在计算上,宅基地的价值通常是根据土地面积、土地性质、位置等因素来确定的,而房屋的价值则主要考虑其建筑面积、结构、装修等因素。因此,宅基地与房屋的计算方式不同,宅基地的计算主要侧重于土地价值,而房屋的计算则侧重于建筑物本身的价值。这种区别在农村土地制度和房地产市场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和经济意义。 结语 宅基地与房屋在征地拆迁补偿中应当分开计算,不能混淆视同。宅基地的补偿主要以土地价值为基础,而房屋的补偿则考虑建筑物本身的价值。在农村土地制度和房地产市场中,这种区别具有重要的法律和经济意义。因此,在进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补偿时,需根据相关规定依法支付房屋补偿费、装修费、拆房安置费、搬迁费等,并确保宅基地与房屋的补偿分离计算,以公平合理的方式保障农民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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