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保险卡的三种激活方法如下: 1、被保险人应携带社会保险卡和原身份证件,在相应的银行营业网点启动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2、在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使用社会保障卡直接实现社会保障功能。当被保险人第一次在指定医疗机构使用社会保障卡时,可以通过简单地执行门诊或医院登记注册服务直接激活社会保障功能。 3、被保险人首次使用医疗保险指定药房的社会保障卡时,插入原有的医疗保险卡,然后根据需要插入社保卡,即可激活社保卡。 参考资料: 医保卡办理办法: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3、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4、用人单位集中办理时,可凭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然后由用人单位将《医保卡》发给参保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