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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应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1、要全面了解婚姻状况及离婚理由,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还是无效婚姻、同居关系等婚姻情况。2、依法定情节为依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无和好可能。3、在没有离婚法定情形的情况下,很可能需要二次诉讼离婚。4、从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出发,确定子女归谁抚养。5、全面搜集与离婚有关的证据,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
    一、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什么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诉讼离婚的具体流程如下:
    1、提出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及相关的证据;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3、经审查,如果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则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离婚案后,应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离婚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归谁抚养。
    二、到法院诉讼离婚诉状如何写
    到法院诉讼离婚诉状写法如下:
    1、说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地址;
    2、在诉讼请求部分,要明确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如何抚养子女,如何承担抚养费,婚后如何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
    3、事实和理由,主要阐述了双方的婚姻状况和夫妻关系彻底破裂的原因。
    离婚的原因应当说明:婚姻的基础,婚后的感情;情感分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被告目前的态度;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效果如何;以前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如何。如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原告还需提交有关证据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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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 20: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