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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属于侵犯隐私权
释义
    认定侵犯隐私权: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请问下面这种情况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吗
    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规定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严重的后果,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出轨被曝光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一、出轨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通常,出轨一方的出轨证据收集难度较大。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遭遇到另一方出轨的情形,应该尽量收集相关的证据,具体如以下这些方面的证据:(1)电子证据,如出轨一方与第三者来往的电子邮件、QQ、微信、短信聊天记录,并且应进行公证。(2)夫妻一方出轨被发现时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3)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录音资料,或者在公共场所有亲密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4)其他能够证明一方出轨的相关证据材料。需要大家的是,即使收集到了对方出轨的证据,那么,如果没有达到同居的程度,这个证据在诉讼当中也没有什么实际的价值。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查别人电话号码属于侵犯隐私权吗
    私自查别人信息犯法,属于侵犯其隐私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私自查询个人信息则涉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学校统一收集学生xxx账号属于侵犯隐私权
    侵犯隐私权是违法行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当事人的隐私权被侵犯后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当事人可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如果侵权人未停止侵权行为,还可以报警处理,可由公安机关给予侵权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学校侵犯学生隐私权
    泄露和买卖学生个人信息要负法律责任。公安、网信、电信等有关部门可以按照职责分工,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停业整顿、关闭网站等处罚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二条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第一百二十七条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或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条规定的,由公安、网信、电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百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百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相关许可证。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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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2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