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却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4、转继承即可以是法定继承,也可以是遗嘱继承;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继承的种类是比较多的,不仅仅是包括有代位继承,还包括转继承,当然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之间是有非常明确的区别的,不管是代位继承还是转继承人,当事人如果愿意的话都是可以前往公证机构来办理公证的。 一、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这是因为遗嘱必须以立遗嘱人死亡为生效的条件,在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情况下,遗嘱无效。 代位继承权的实现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同样适用于胎儿的保留份,其原理与法定继承中的胎儿保留份是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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