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拒绝请假的应对策略 |
释义 | 单位不给请育儿假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晚婚晚育的可延长。产假期间的津贴和医疗费用由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各有10天育儿假,可以分次休假。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按正常出勤待遇发放。如果单位不遵守规定,可依法维权。 法律分析 单位不给请育儿假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的,增加产假15天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你所在城市的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10天育儿假怎么算 夫妻双方各有10天育儿假:家里有三岁以下幼儿的,在职的夫妻双方职工均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意思是孩子的爸爸妈妈每年都可以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从各省的政策来看,育儿假以自然日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此外育儿假可以分次休假。 育儿假工资发放标准 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育儿假最新规定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正常出勤应得的待遇发放。 具体如下: 1、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2、陪产假育儿假以及增加的产假期间,女职工及其配偶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取消其福利待遇降低工资或者辞退; 3、人民政府应当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老年人福利养老社会救助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法律依据 结语 单位不给请育儿假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女职工享受特定的产假和生育津贴,并且对于育儿假的计算和工资发放也有具体规定。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查看所在城市的相关规定。根据山东省的规定,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可享受不少于十日的育儿假,并且期间的工资福利按照正常出勤应得的待遇发放。此外,法律还强调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老年人的福利养老社会救助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六十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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