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3、做好镇街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4、负责城镇供水管网建设和城镇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负责镇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综合管理。 5、负责辖区内住宅建设设计、施工的管理,做好建筑市场、建筑队伍管理和村镇建设技术服务。 6、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