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
释义 |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一、朋友圈造谣要如何处理 朋友圈造谣的可以报警处理,对于造谣者尚未构成犯罪的,会对其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根据构成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对他人进行造谣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如果是散布险情、疫情、警情的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如果是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二、还有要给疫情转编谣言怎么办的行为吗 编造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291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什么? 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二者之间的区别是: (1)主观故意内容不同。后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聚众实施各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明知编造或传播的为虚假恐怖信息仍决意为之。 (2)行为方式不同。后罪的行为方式为聚众采取各种方法扰乱社会秩序,方法多种多样;本罪的行为方式则为编造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以扰乱社会秩序。 (3)定罪情节不同。后罪的定罪情节为情节严重,并且造成严重后果,未造成严重后果,则不能构成其罪;本罪的定罪情节则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构成其罪的必要,造成严重后果乃为重罪情节,不属定罪情节。 (4)侵害的客体不同。后罪所侵害的客体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及教学、科研秩序,为社会秩序的一部分;后者则为包括前者在内的一切社会秩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