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赠与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 1、赠与人对赠与物有处分权。 2、赠与合同双方就赠与事项达成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一、赠与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吗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但并不是单方法律行为。如果受赠人不接受赠与物,就不存在赠与合同了。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遗赠和赠与有什么不同 遗赠和赠与的区别如下: (1)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经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才能成立;遗赠是单独行为,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即可。 (2)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于其成立时生效;遗赠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3)赠与合同是不要式行为;遗赠以遗嘱为之,遗嘱为要式行为。 (4)赠与一般是赠与人处分生前财产的行为;遗赠为遗嘱人对死后财产归属作出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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