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应考虑多重因素,包括过错程度、侵害手段、侵权后果、经济能力等。若因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导致离婚,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在离婚时的分配,应当考虑侵权人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侵权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以及平均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