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财产能做公证吗 |
释义 | 离婚前财产可以公证。根据《公证法》,可以公证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亲属、收养关系等。当事人按法律规定申请,公证机关确认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法律分析 离婚前的财产可以办理公证。根据我国《公证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依法申请后,公证机关可以依法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事项的公证手续。确认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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