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买了“隔离险”,可否在疫情防控期间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释义 | 疫情期间,各大保险公司推出了“隔离险“产品,但是各产品的赔付条件以及免责情况不一。因此,被保险人是否能够申请理赔,需要根据具体产品以及自身情况综合判断。例如,多数“隔离险”产品的赔付条件均为集中隔离,有些甚至要求集中隔离并且自费,在这种情况下,因疫情防控措施居家隔离的被保险人则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因此,投保人在购买该保险产品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当中的理赔条款以及免责条款,如确实达成理赔条件的,应及时提供“隔离证明”申请理赔。 若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受益人对保险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因保险合同属于格式条款,法院一般会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另外,保险公司有充分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故意违反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防疫封控管理、隔离措施等,导致其感染新冠肺炎或接触确诊、密接人员而被隔离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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