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以南京市为例,医保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期。根据《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十九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缴纳,每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为缴费期。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金由财政补助资金、居民个人缴费及利息等组成。另外,根据《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第二十九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按下列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门诊和门诊大病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实行限额补助;(二)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三)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治疗性医院制剂的准入和药品、医疗服务的自付比例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药品监管等部门确定。以上就是律师关于居民医保什么时候开始缴费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