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抽水蓄能电站选址条件如下: 1、抽水蓄能电站对电网起到调峰作用,能够提高火电机组的效率,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必须是电网有足够的低谷电能。并且抽水蓄能电站在考虑水泵、水轮发电机组的效率之后,发电收益大于火电机组因调峰而降低的收益; 2、抽水蓄能电站选址条件主要是地形上能建设合适库容和站址距电网有经济合理距离; 3、上、下两库均利用相近的天然河道或湖泊。这种站址比较难选,上库的调节库容量一般考虑5一l0小时的蓄放水量,而水位变化辐度不超过水轮机工作水头的10一20%。而且上、下库之间的水位差也不会很大; 4、上库由人工围建时,下库则利用天然河道、湖泊、海弯或利用已经建成的水库。上、下两库均由人工围建,只能建纯抽水蓄能电站。人工围建下库,而上库则为已建成的水库。或者可对原有的常规水电站进行改造,成为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 【法律依据】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四条 电力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应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制止。第六条 县以上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保护电力设施的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本条例及根据本条例制定的规章的贯彻执行; (二)开展保护电力设施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及沿电力线路各单位,建立群众护线组织并健全责任制; (四)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负责所辖地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