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在涉外商事案件中需要充分准备材料和证据,以支持当事人的权益。这些材料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出口报关单、商业函电、协议书、对外招投标文件、财务报表、专利证书等。辩护律师需要根据案件事实和当地法律法规,提供充分的证据和材料,证明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了侵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信、公平的原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依法向海关申报并办理货物的通关手续。未申报或者虚报申报的,海关应当依法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商标样图、商品或者服务名称、商标说明、申请注册商标的声明。商标注册局对商标注册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应当予以受理。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得以保险单中未载明的条款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当事人对诉讼标的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存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庭开庭前提出,由法庭在开庭前核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六条 投资者投资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新股发行”的证券,应当在发行期内向证券发行人认购,发行期间不得公开转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