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条款相互矛盾无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条款相互矛盾并不代表合同无效。当出现合同条款相互矛盾的情形时,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之后对相矛盾的合同条款进行更改,更改后合同依然具备法律效力。合同条款中标的的理解为合同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通常为合同中约定的物品、行为、智力成果等。不同的合同有不同的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生效的必备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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