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是否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债务?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包括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证明不是共同债务可通过双方共同意愿、明确约定、财产归属约定、债务产生时间、债务用途等方式。夫妻继承遗产、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刑事法律责任等均可视为个人债务。 法律分析 一、婚后借款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一方借款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怎样证明不是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须有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如无共同意愿,但该债务系为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用途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婚后一方借款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证明不是共同债务,可以通过夫妻双方举债的共同意愿或者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等方式。此外,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个人继承遗产和债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所产生的个人债务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四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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