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生了孩子但不想要送给别人违法吗 |
释义 | 生父母生育子女后不想要一般不可送给别人抚养,但经合法收养手续后可行。根据法律规定,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送养,但需双方共同送养。若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可单方送养。 法律分析 生育子女后不想要一般不可以送给别人抚养。但如果如果办理了合法的收养手续的,就是可行的的。根据法律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将孩子送养,但是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拓展延伸 生育后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生育后放弃抚养权是一项复杂的法律问题。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生育一个孩子后,父母通常有责任提供抚养和照顾孩子的基本需求。然而,有些情况下,父母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这一责任,包括经济困难、个人健康问题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放弃抚养权可能是一种选择。 然而,是否合法放弃抚养权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体系和司法解释。一般而言,法律会优先考虑保护孩子的权益和福祉。因此,放弃抚养权通常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并且需要确保孩子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抚养。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的意愿、孩子的利益以及其他相关因素来做出决定。 总之,生育后放弃抚养权是否合法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和司法解释来确定。如果您面临这样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生育后放弃抚养权是一项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将孩子送养,但要符合合法的收养手续。生父母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的情况下,也可以单方送养。然而,是否合法放弃抚养权取决于具体的法律体系和司法解释。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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