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依法组织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的实施和监管管理 |
释义 | 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依法组织,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管理制度。由国务院牵头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制定黄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水资源保护措施等。同时各涉及省份设立黄河流域管理局,协同配合实施调度和监管。 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依法组织,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央政府牵头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实现全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调度和安排。并协同各涉及省份设立黄河流域管理局,实施调度和监管。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黄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统一调度方案、水资源保护措施等。同时,负责指导和协调各涉及省份的水资源开发和利用、水质保护和修复、水生态保护和恢复等工作。此外还要建立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科学、合理的信息共享和调度决策。各涉及省份设立的黄河流域管理局,则负责组织实施黄河流域内各类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检查监督水资源开发和利用行为,制定地方性流域水资源性质、源头保护、水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并承担协同合作的责任。总体来看,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依法组织,实现了中央和省级两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了科学、系统、高效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这有利于保障黄河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整体治理。 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涉及哪些省份?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涉及青海、西藏、四川、甘肃、宁夏、陕西、山西、河南、山东九个省(区)和北京、天津、河北三个直辖市。其中,青海、西藏是黄河源区,其他省份均为黄河中下游地区。 黄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实行中央和省级两级管理制度,由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制定规划方案,并协同各涉及省份设立管理局实施调度和监管。这有利于保障黄河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整体治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为实现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全面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三条 河流、湖泊、库区、地下水、其他水域和岸线属于国家所有,受国家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污染或者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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