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怎么办理委托监护人 1、办理委托监护人去所在的区或市的公证处办理即可。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称监护委托。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 2、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法律上奶奶是否能算委托监护人 法律上奶奶不能算委托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只要父母在世,没有丧失监护能力的,孩子的监护权应不容许委托,除非基于被监护人有教育或受照顾的必要。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