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屋被法院查封可以吗?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屋分为两类:一类是配套商品房,产权5年内不能交易;另一类是中低价商品房,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安置房的产权证由拆迁前的房主持有,可以交易但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交易,被视为非法,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税外,还需要交纳一份土地出让金。对于没有产权证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产管理办法》视为非法,但土地房产局不参与裁定。 拓展延伸 拆迁安置房屋无证是否会影响法院查封决定? 拆迁安置房屋无证情况下,是否会对法院的查封决定产生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没有房产证可能会影响房屋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然而,在拆迁安置房屋的特殊情况下,法院在做出查封决定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拆迁政策、相关协议、权益保护等。因此,无证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屋是否会被法院查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以保障自身权益。 结语 拆迁安置房屋的分类和产权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屋的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然而,对于无证情况下的拆迁安置房屋是否会被法院查封,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拆迁政策、相关协议和权益保护等。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以保障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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