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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包含哪些方式
释义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四要件:
    1.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知悉内幕信息的人;
    3.客体要件: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
    4.客观要件: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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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3: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