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免服预备役一般是在年龄或者身体方面不符合相关规定。预备役军官是国防后备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战时补充现役军官的主要来源之一。从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中选拔的预备役军官,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提出转服军官预备役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批准后,到安置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第十一条预备役军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符合本法规定的服军官预备役的年龄;(四)退出现役或者接受过军事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具有与其职务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组织指挥能力或者专业技能;(五)身体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