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 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 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 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 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 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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