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遗嘱公证的手续: 一、申请遗嘱公证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三、审查 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