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起算时间怎么算计算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解答: 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诉讼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七条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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