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滞纳金如何计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物业费滞纳金的计算没有具体标准。 物业是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所说的物业滞纳金通常指的是违约金,是否缴纳违约金,要看业主和物业公司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滞纳金本质上属于应付未付的违约金,通常违约金不能超过本金,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管费滞纳金标准过高,业主可申请减少。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不满意,而拒交物业费和滞纳金,业主需收集相关的证据,多数案件中会判决业主补需交物业费,但物业公司不能收取滞纳金。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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