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违章警告需要处理。违章警告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适用于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后果,且违法行为人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轻微违法行为。驾驶人如查询到自己有警告处罚,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违法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前往处罚窗口按处理违章,处理完毕后,警告交通违法记录就会显示“已处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其中,对违法行为人单处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的,可以通过简化取证方式和审核审批手续等措施快速办理。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